石家庄对哄抬物价公司顶格处罚五千,此前曾发文奖励市民举报
疫情期间,石家庄持续打击哄抬物价、捏造涨价等行为。
1月10日,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该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河北食鲜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食鲜纪超市”发现,该超市自1月6日起销售的大白菜等部分商品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有关规定,存在哄抬价格行为,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顶格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5000元。
此外,该消息还公布了另外两起因“未明码标价”受到处罚的案例。1月8日,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新华区苑果果蔬店销售黄瓜、豆王、麻山药等蔬菜的未明码标价。鉴于当事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事人未予标价,应对当事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新华区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6日,石家庄长安区煤机街长安东亚蔬菜市场内售卖的商户未明码标价,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没法所得500元,并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9日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市民举报以下行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生产、销售假劣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护用品等。凡举报查实的,奖励举报者500元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