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政策
羊城晚报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市、区)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落实工作,在发放2021年年终奖励性补贴及安排2022年度财政预算时,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提醒函提出三条明确要求:一是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
二是畅通民意渠道。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建立和畅通教师投诉、举报渠道。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省要加强监测和核查,对个别未实现“不低于”或者新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县(市、区),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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