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14日电 城地香江1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王志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王志远于2019年8月至今任城地香江董事。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王志远的父亲王某华存在买入城地香江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期间,买入城地香江股票28100股,买入金额141263元;卖出城地香江股票28100股,卖出金额155996元。
上海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王志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城地香江主营业务分为IDC板块与建筑板块。IDC板块业务为客户提供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生产制造及销售;数据中心前期筹划、咨询;数据中心系统集成;数据中心销售及运维等服务。建筑板块主要业务为基础设计咨询及施工业务,系为客户提供地下空间的基坑围护、桩基工程、工程设计与咨询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等。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城地香江实现营业收入8.63亿元,同比减少3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亿元,上年同期为646.22万元。
二级市场上,城地香江13日收跌4.37%报14.24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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