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设立调整一批口岸进境免税店
中新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1日联合印发《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调整一批口岸进境免税店。
通知提出,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大幅增加中国口岸进境免税店的数量,使得口岸进境免税店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其中,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设立后,允许自澳门进境居民旅客在该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1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免税商品。
同时,对于一些经营合同即将或者已经到期、所处口岸客运功能发生变化的口岸进境免税店,通知进行了调整优化。继续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停止设立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进境免税店。待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客运航线转场至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后,停止设立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水运或者陆路口岸隔离区内,按规定向进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本次设立调整口岸进境免税店,进一步便利进境旅客免税购物消费,充分发挥免税店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促进免税商品零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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