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月30日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大美食或公司)30日晚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一”)以及《关于对杨晓初、余宇、王豪杰、张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二”)。
决定书一显示,经查,2021年至2024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利息资本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六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龙大美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决定书二显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晓初、公司时任董事长余宇、公司时任总经理王豪杰、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凌,对上述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杨晓初、余宇、王豪杰、张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同日,因上述事项,深交所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杨晓初、张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深交所还向余宇、王豪杰下发监管函,要求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天眼查APP显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于2014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
据公司同日披露的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00万元-76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76.35万元。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龙大美食表示,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影响,毛猪销售价格及猪肉市场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公司传统业务板块出现较大亏损,同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及生物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级市场上,龙大美食30日收报4.26元,跌幅0.23%,目前公司总市值45.97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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