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国家医保局:对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体约谈

2026-02-04 17:47:0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4日电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消息,4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对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体约谈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指出,为进一步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精神科,以下简称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各省级医保部门要于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宣讲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同时,以近期有关媒体曝光的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和以往医保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意识。

  国家医保局称,各省级医保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聚焦但不限于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应于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完成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退款。各省级医保部门要于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保局今年将重点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飞检,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自查自纠不到位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张嘉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