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2月4日电 4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沃格光电”)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龚庆宇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查明,沃格光电于2026年2月2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多个涉及CPI航天应用、微流控生物芯片等问题。其中,在回复CPI航天应用相关问题时,公司提到CPI膜材及防护镀膜产品“今年已实现柔性太阳翼基材的在轨应用”,还提到“公司是国内极少数具备CPI浆料—制膜—镀膜的全产业链生产能力的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相比处于研发或送样阶段的友商,公司已具备更成熟的产业化经验和大尺寸量产可行性”等表述;在回复微流控生物芯片涉及脑机接口领域等问题时,公司提到重点推进微流控生物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相关产品即将进入量产出货阶段等表述。相关内容发布后,2026年2月3日,公司股价涨停。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26年2月3日盘后提交披露说明公告称,公司航天CPI产品尚未实现量产、前述在轨应用仅涉及单颗卫星的柔性太阳翼,订单占营收不足0.1%,后续订单周期、规模及连续性具有不确定性。相关商业航天材料属于新兴细分领域,缺乏权威第三方排名,前述行业地位是公司在产业技术积累和应用反馈基础上的自主判断。公司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生物芯片所需的玻璃基板或基础结构件,不涉及芯片设计和制造,营收占比极小,无依据确认进入正式量产的具体时间,且产品应用场景为体外诊断,与脑机接口技术无关,亦无商业化销售收入。
上交所表示,当前,“商业航天”“脑机接口”属于市场较为关注的热点概念,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中,回复的内容未能准确反映公司CPI产品、生物芯片相关玻璃基板产品的具体应用情况、发展阶段、销售规模及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影响,也未就未来发展存在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充分提示风险,经监管督促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1.1条、第7.5.3条、第7.5.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龚庆宇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3.1条、第4.3.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沃格光电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龚庆宇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沃格光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4日收盘,沃格光电微涨0.67%报40.38元,总市值91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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