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8日电 昭衍新药实控人夫妇收警示函。
8日晚间,昭衍新药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冯宇霞、周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8号)(下简称“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因H股上市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冯宇霞、周志文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减少8.16%。冯宇霞、周志文作为昭衍新药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编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直至2022年5月27日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时才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冯宇霞、周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昭衍新药表示,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收到该警示函后,将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昭衍新药主营业务包括药物非临床研究服务、药物临床试验及相关服务、实验模型的供应等,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冯宇霞、周志文夫妇。
业绩方面,昭衍新药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11亿元到4.18亿元,同比下降约61.1%到71.1%。该公司称,本报告期内医药行业投融资热度尚未见明显恢复,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竞争加剧。在行业整体趋势背景下,公司实验室服务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并小幅增长。由于订单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同比降低,实验室服务业务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持有的生物资产因市价下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业绩产生了消极影响。
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8日收盘,昭衍新药报16.91元/股,公司总市值127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