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2月12日电 (张宁)紫光股份11日晚发布公告,决定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项。同日公司发布定增预案,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7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告提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情况,本着维护股东利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公司审慎分析和论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本次终止筹划H股股票事项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定增预案公告提到,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0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7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研发设备购置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其中,收购新华三6.98%股权项目投资总额353092.09万元。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官网显示,紫光股份成立于1999年,公司深度布局“云—网—安—算—存—端”全产业链,面向政府、运营商、互联网、金融、教育、医疗、农业、交通、能源、制造等众多行业用户,提供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云计算与云服务、智能终端等全栈ICT基础设施和数字化解决方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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