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基金>>正文

公募牌照另类“卷”: 同业竞争待解

2023-03-08 19:06:12 21世纪经济报道

  公募牌照另类“卷”: 同业竞争待解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 易妍君广州报道

  券商对公募牌照的渴求仍然有增无减。

  近日,监管部门披露了有关中金公司(601995.SH)设立证券资产管理专业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的反馈意见。监管方面要求中金公司就三项问题进行说明,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集中在其如何解决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利益冲突等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后续中金公司资管子公司拟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目前,中金公司已全资持股中金基金。

  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规”)落地以来,已控股(或参股)一家基金公司的券商,继续通过资管子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目前,各家券商都在备战公募‘一参一控一牌’,主要是监管给予了发展的空间,同时也有明确的指引,鼓励专业机构在公募业务上开展良性竞争,这将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一位券商资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但与此同时,如何防范同业竞争,成为行业待解之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监管方向来看,相关机构应避免出现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关联基金管理人之间要做好业务隔离以及专业化经营。

  同业竞争难题

  3月3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中金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反馈意见”。该反馈意见提及,根据申请材料,后续中金公司资管子公司拟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这意味着,在全资持股中金基金的基础上,中金公司有望拿下另一张公募牌照。此前,也有已控股基金公司的券商,继续通过旗下资管子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案例。

  需要提及的是,2022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规,针对专业资管机构放宽了准入条件:即在坚持“一参一控”政策前提下,允许同一集团下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牌照。

  不过,对已全资持股基金公司的券商而言,若继续通过资管子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仍然面临严格的审核。从针对中金公司的反馈意见来看,监管重点在于其如何解决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利益冲突等问题。

  根据上述反馈意见,监管方面要求中金公司对三个问题进行说明: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员工管理、合规内控管理的具体措施;二是就中金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资管子公司资管业务划分情况,以及中金公司与中金财富各项业务划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说明;三是关于资管子公司拟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需说明上述安排与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的资管业务划分方案是否衔接一致。

  事实上,这已是监管第二次就中金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事宜提出反馈意见。

  2022年6月17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中金公司申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反馈意见》。彼时,反馈意见的第一条即要求中金公司就资管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定位、与全资子公司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防范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安排进行说明。

  “这主要是在提醒相关机构应避免出现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要求关联基金管理人之间做好业务隔离以及专业化经营。”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投融资专业部秘书长廖艺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他进一步谈到,“例如,若同一主体控制下某家基金管理人在某个业务中存在利益冲突,要避免其将冲突业务转交给关联基金管理人承接。再者,同一控制下的基金管理人存在保密工作不到位,将客户信息透露给关联公司,存在损害客户利益的可能性。如何避免出现这些道德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将会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对于具体的防范措施,在廖艺行看来,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基金管理人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以及防火墙制度,人员之间除了岗位隔离外,不同公司之间也要尽量避免在业务上对客户信息进行交流,完善保密工作,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业务团队的职业道德教育。

  但这个过程也存在难点,“例如,如何管理不同团队,不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如何避免从业人员为了业绩或者个人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他表示。

  公募牌照饥渴

  自公募基金管理人准入条件有所放宽以来,前期已控股或参股基金公司的券商,纷纷通过资管子公司继续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今年1月4日,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申请材料获受理;1月19日,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提交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申请材料亦或受理。

  当前,招商证券持有博时基金49%的股权,并持有招商基金45%的股权;而广发证券不仅控股广发基金,还参股了易方达基金。

  此外,目前已提交设立资管子公司申请材料的券商(前期已经参、控股基金公司),也不断释放出将继续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信号。

  2月24日,国联证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专业子公司事宜收到反馈意见。该公司在去年4月底公告称,公司拟出资10亿元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监管机构核准为前提)…… 并且,在已持有中海基金33.41%股权的基础上,国联证券正在同步推动收购中融基金75.5%的股权。

  不止如此,其他正在推进资管子公司设立的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等多家券商均在公告中提及,拟设立资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待申请)。

  国信证券方面表示,过去几年,公募业务已成为券商资管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国信证券一方面将全力做好公募化大集合的投资运作,为未来公募业务的开展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做好充足准备,在条件成熟后第一时间申请公募牌照,为业务发展打开增量空间。

  另一方面,旗下资管子公司已获得公募牌照的券商同样不满足“单牌照”,仍在积极谋求基金公司的控制权。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先有国泰君安证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华安基金8%的股权,将持股比例提升至51%;随后,中泰证券通过受让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万家基金11%股权,将持股比例提升至60%,成为万家基金的控股股东。

  而国泰君安资管、中泰证券资管均具备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对于上述券商而言,其共同面临的问题,仍然绕不开同业竞争。

  金杜律师事务所宋瑞秋、张毅曾撰文指出,随着“一参一控多牌”的政策放开,券商资管子公司在拿到公募牌照后与券商已经控股或参股的基金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从中国证监会过往的反馈意见来看将是监管重点。

  他们认为,随着券商系公募业务的不断壮大,相信监管层面会对同一集团体系内公募业务的同业竞争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

  “后发劣势”困境

  券商之所以如此迫切地进入公募基金领域,一个主要原因是相比传统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公募业务所带来的收入更具可预见性和可持续性。瑞银证券A股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曹海峰曾表示,2030年,大资管业务(公募+券商资管)将步入比较成熟的阶段,届时或将为券商行业贡献18%—46%的收入。而在2020年,这一比例为17%。

  同时,瑞银证券在2022年预计,乐观情况下,未来公募行业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可达到18%,2030年公募资管规模可达到117万亿元。

  大同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闫晓伟认为,当前,券商将加快布局公募基金业务、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作为资管业务的核心目标。 加速布局公募基金有助于提高券商资管发展,有利于券商资管发挥自身在投研、线下方面的优势,从而打开普惠金融市场,为更多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不过,作为长期以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为主的机构,券商资管未来能否在公募基金领域占据有利地形,仍有待观察。

  “多数券商资管以私募产品运营为主,对于标准化公募产品的运作仍然欠缺经验,负债端客户的维系、资产端配置策略都将面临较大的改变和挑战。”有券商人士指出。

  国信资管方面则表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券商需要凭借差异化的产品、过硬的投资业绩以及优质的服务打入市场,这对券商资管的投研、产品、市场以及运营团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大多数券商资管都需要克服“后发劣势”这一困难。“大型公募基金发展时间较长,有着更为成熟的投研积累,品牌建设已有一定基础。对比而言,多数券商资管缺乏相对收益的投研文化积淀,对公募类型的客户、渠道积累不足,需要尽快补足这些短板。”

  在粤开证券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看来,券商资管要想在公募领域后发制人,需要重点在投资理念、资源协同两个方面发力。

  其认为,一方面,在从“私募”到“公募”的转型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投研实力的同时,需要重新构建与产品规模、风险收益特征匹配的投研团队,持续完善固收+和权益类产品线。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身机构客户资源和全业务链的综合平台优势,通过一二级市场投资联动,构建自身核心竞争力,并利用现有分支机构的渠道优势,逐渐树立品牌知名度。此外,当前国内居民对多元化理财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券商资管可以积极助力国内养老金管理。

  不过,在开展公募业务方面,券商资管也具备一些优势。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晓立认为,券商资管开展公募业务,优势在于券商内部的协同联动资源。一方面,券商资管天然具备渠道优势。随着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推进以及基金投顾业务的逐步成熟,券商资管更加强调优质产品供给、发挥资产配置能力。另一方面,券商资管与投行之间的联系愈发紧密,投行善于挖掘资产,券商资管善于筛选资产、匹配资产端和资金端的需求,两者可以碰撞出许多火花。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王京晶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