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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分,国金证券被警示

2021-04-06 18:48:5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6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4月6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

  经查,证监会发现国金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作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分。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以下简称《非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非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表示,国金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证监会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证监会称,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官网资料显示,国金证券是一家上市证券公司,是沪深300指数、上证180指数、上证180金融股指数、MSCI新兴市场指数成份股,注册地在四川省成都市。截止目前,公司下设7家分公司,有68家证券营业部。

  数据来源:Wind

  2020年,国金证券实现营业收入约60.63亿元,同比增39.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7.91亿元,同比增43.35%。二级市场上,截至4月6日下午收盘,国金证券股价收跌0.16%,报12.99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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