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24日电 4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幸福人寿”)被罚231万元。
具体来看,幸福人寿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向监管报送的信息不准确、保险资金运用不规范、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幸福人寿警告并罚款231万元,对范林、郭俊、孙博、陈肇晖、刘沫含、王伟、王松、谢明、张希颖警告并罚款共计87万元。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幸福人寿成立于2007年,总部设在北京,公司注册资本金101.3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幸福人寿已设立了22家分公司,200余家分支机构。(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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