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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白冰偷税被查:不要心存侥幸,网红经济绝不是法外之地|宅男财经

2026-04-28 13:50:26 中新经纬

  【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据央视新闻报道,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一起偷税案件。“探店”网红白冰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共计911.1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2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流量有边界,税法无例外,网红经济绝不是法外之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对此事评论称。

  这已不是网红第一次因税务合规问题进入公众视野。早在2021年,薇娅就通过多家独资企业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逃税款达6.43亿元,最终被罚13.41亿元。同年,雪梨等网红也以几乎相同的方式被罚款数千万元。

  杨保全指出,其手法并不新鲜,核心是将个人劳务报酬包装成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利用所谓的核定征收或税收洼地政策,以转换收入方式将最高45%的税率大幅压低,从而构成大额偷税。“到了2026年,同样的套路再次上演,说明行业内仍有相当多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换个地方、换个壳子就能逃避监管。”

  杨保全直言,税收大数据已完全穿透直播行业——平台数据、支付流水、注册主体以及关联主体的交易全链条均在监管视野之内。当前监管趋势已十分明确:税务部门不再是查一个罚一个,而是通过大数据筛查,尤其是对高收入网红主播,进行常态化、穿透式监管。

  2025年前11个月,国家税务总局就查补明星网红等“双高”人员税款15.23亿元。

  同时,从收入端到平台端的全链条监管也在收紧。杨保全称,去年,《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正式实施,平台须按规定向税务机构报送主播的身份、收入、合同等信息。这意味着平台不能再“装糊涂”,主播的收入再也无法隐藏。

  最后,杨保全提醒网红主播及MCN机构:

  第一,不要迷信所谓“税收洼地”或“税收筹划”。任何以减少或逃避缴税为目的,实质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的操作,均属于偷税。

  第二,高收入须承担高税负。个人所得税最高45%的税率虽高,但这是法律规定,也是一种社会责任。赚取流量红利,就应依法纳税,这是公平的基本要求。

  第三,趁早自查、主动补税、规范财务。仍有部分人处于“裸奔”状态,迟早会被查处。与其未来被罚至倾家荡产,不如现在筑牢合规底线。

  (制作 郑铮 责任编辑 董湘依 宅男财经出品)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郑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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