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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8.84亿资金占用多年未披露!海德股份实控人王广西拟被罚680万

2026-04-29 11:12:2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29日电 28日,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海南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王广西分别罚款200万元和680万元。

  来源:海德股份公告

  具体来看,海南证监局表示,经查明,海德股份、王广西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1年3月,海德股份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海德股份及其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款。2021年4月,海德股份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8.84亿元代海德股份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构成资金占用。海德股份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均为8.84亿元,分别占当期定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8.65%、17.04%、16.08%、16.69%,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

  海德股份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4月,上述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

  海南证监局认为,海德股份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海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海南证监局提到,鉴于海德股份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经全部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规定,该局拟决定:

  对海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68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

  海德股份对此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公司官网信息提到,海德股份于1994年5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是一家以“大数据 +AI技术”为支撑的科技型困境资产管理公司。公司主要布局在熟悉和擅长的且底层资产为能源、上市公司等业务领域,或者具有确定性的特殊机遇业务,通过重组、重整、盘活、纾困、提质、增效、赋能、处置等多种手段化解不良资产、提升价值,与其他资管公司错位竞争。

  海德股份最新披露的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收5.47亿元,同比增长147.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亿元,同比增长332.55%。

  海德股份披露的简历显示,王广西,曾任海德股份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海德股份实际控制人。现任海德股份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海德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王广西控股多家上市公司,自2013年9月起控股海德股份;自2007 年12月起控股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57、证券简称:永泰能源);自2016年7月起控股广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844.HK、证券简称:广泰国际控股)。

  中新经纬注意到,4月28日,永泰能源、海伦哲均对王广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事进行了披露。

  其中,永泰能源发布公告称,近日获悉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述事项均不涉及永泰能源,不会对本公司经营决策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影响。永泰能源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且稳定,发展前景良好。

  海伦哲发布公告称,公司从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获悉,其控股股东海德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海德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涉及的事项与海伦哲无关,不会对海伦哲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产生影响。海伦哲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而进行公告。(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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