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泰康人寿回应知名代理人被立案侦查:已派驻专项工作组、绝不姑息违法犯罪行为

2026-05-07 23:17:0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7日电 (李自曼)近日,有报道称,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个人代理人任某某因“其他接触类诈骗案”被青岛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引发社会关注。

  5月7日晚,泰康人寿方面对中新经纬表示:“近日,公司个人代理人任某某被青岛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此,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项工作组派驻青岛,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并同步启动对该事件的内部自查和客户排查,绝不姑息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泰康人寿方面强调,始终将客户权益置于首位,坚定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对任何损害客户权益的行为零容忍。目前,公司已主动联系可能受影响的客户及相关人士,并承诺对于依法应由其承担的责任绝不推卸。

  通过此次事件,泰康人寿方面表示,深刻认识到代理人员管理的重要性,全面检视相关流程制度,加强合规培训与监督检查。目前在售保险产品及服务,均可通过泰康人寿官网或全国统一客服热线查询核实。(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李自曼:liziman@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责任编辑:薛宇飞 李中元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