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0日电 上海银保监局网站消息,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存在以贷收费行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消费金融”)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截图来源:上海银保监局网站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中银消费金融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中银消费金融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八)项,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中银消费金融官网信息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是经中国银保监会(原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中国银行旗下的综合经营公司,也是上海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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