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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远翔新材因股票激励计划收函:是否存利益输送?

2023-05-15 10:03:5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15日电 15日,深交所向远翔新材下发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近日,远翔新材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骨干等37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30万股。

  对此,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补充说明多方面事项。

  其中,远翔新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3年-2025年产品分别销量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80%或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100%;业绩考核目标B为2023年-2025年产品分别销量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6%、32%、64%或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00万元、6400万元、8000万元,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为80%。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6561.88万元、7687.01万元、5326.23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结合近三年历史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行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后续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说明净利润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及合理性,业绩考核目标B中2023年净利润指标低于公司2022年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能否发挥激励作用,是否涉嫌利益输送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王承辉、王承辉之子王芳可,对此,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进一步详细说明上述2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具体工作职责、任职时间、工作业绩、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贡献等,说明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过程及合理合规性,获授限制性数量的确认依据,与其贡献程度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远翔新材专业从事纳米二氧化硅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于2006年10月成立,2016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2022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最新业绩方面,远翔新材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8171.1万元,同比减少1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8万元,同比减少40.84%。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发稿,远翔新材涨0.51%报29.55元/股,现总市值19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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