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5月19日电 因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及个别对外担保未审议未披露两项违规行为,密尔克卫及时任董事长陈银河等2人被警示。
5月19日盘后,密尔克卫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银河、缪蕾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14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密尔克卫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2024 年,公司错误支出募集资金 12,285,500.5 元用于非募投项目,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2 号,以下简称《公司债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个别对外担保未审议未披露。2020 年 12 月,公司作为丙方在宁波慎则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的《工程项目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合同》中约定,对乙方的所有条款经济责任提供担保。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52号)第 9.11 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该对外担保事项未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的规定。
陈银河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缪蕾敏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公司债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密尔克卫、陈银河、缪蕾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级市场上,密尔克卫19日收涨0.86%报53.08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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