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公告>>正文

V观财报|鸿博股份收函:是否存在转移资产情形?

2023-05-22 17:33:0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22日,深交所向鸿博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毛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情况下,杨凯、黎小林将表决权委托给毛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转移资产的情形。

  关注函显示,5月10日,鸿博股份披露《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熠贸易)合计持有公司16.24%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告称相关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5月19日,鸿博股份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寓泰控股通过财通证券信用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323785股(占公司总股本6.08%),因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财通证券将对寓泰控股信用账户采取违约处置措施。上述情况将导致寓泰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对此,深交所要求鸿博股份自查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风险提示不足或误导性陈述情形,是否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1条规定。请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就上述问题予以充分核查,并说明核查的具体程序、有效性及结论。

  关注函提到,4月14日,鸿博股份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原实控人毛伟通过辉熠贸易和寓泰控股分别持有公司8.03%、13.38%股份。4月13日,毛伟分别与杨凯、黎小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辉熠贸易和寓泰控股100%股份。同时,寓泰控股和辉熠贸易分别与毛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二者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毛伟。表决权委托的委托期限为长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双方协商一致书面解除本协议之日止。交易完成后毛伟仍为鸿博股份实际控制人。4月20日,鸿博股份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显示,毛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辞职后毛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鸿博股份说明五方面问题。

  一是根据前述控制权一揽子安排,杨凯、黎小林仅持有公司股份不持有公司表决权,毛伟仅持有公司表决权不持有公司股份,杨凯、黎小林及毛伟作为实际控制人均不在公司任职。请详细说明上述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的背景及主要考虑,毛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情况下,杨凯、黎小林将表决权委托给毛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转移资产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详细说明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二是结合目前的股权及表决权结构、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提名控制情况,说明鸿博股份实际控制权是否清晰明确以及相关认定依据;充分评估毛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情况下,是否能对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及相关控制方式。

  三是若财通证券对寓泰控股信用账户采取违约处置措施,是否违反杨凯、黎小林前期作出的关于18个月内不转让鸿博股份股份的承诺;是否会影响鸿博股份控制权稳定性,并说明公司及相关股东拟采取的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措施。

  四是结合杨凯、黎小林资信情况及财务状况等,进一步说明二人是否计划长期持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是否涉及对鸿博股份经营管理、人事变动、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的后续安排,以及未来12个月内对鸿博股份资产、主营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计划,鸿博股份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性、内部控制有效性。

  五是请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逐一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鸿博股份成立于1999年6月,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开发区。公司以安全印务为主营业务,拥有丰富的涉密产品生产管理经验,是中国彩票印刷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业绩方面,鸿博股份一季度实现营收1.44亿元,同比增长2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5.11万元,同比下降42.7%。

  二级市场方面,鸿博股份5月22日收跌0.09%,现总市值110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