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公告>>正文

V观财报|玲珑轮胎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披露被警示

2026-05-22 18:38:2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22日盘后,玲珑轮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1年6月10日,玲珑轮胎披露《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拟建设铜川年产152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和50万套翻新胎项目。2025年10月,前述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玲珑轮胎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王锋作为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孙松涛作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玲珑轮胎、王锋、孙松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玲珑轮胎主营业务为汽车轮胎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分为全钢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和斜交胎,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卡客车以及工程机械车辆等。

  二级市场上,玲珑轮胎22日收涨0.33%报12.3元/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