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8日电 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被罚220.4万元。

央行浙江省分行网站截图
8日,央行浙江省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220.4万元。
同时,余某(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对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朱某(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反洗钱中心)对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4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2010年7月23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为刘庆生,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网上支付、结算及清算业务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维护,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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