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0日电 苏宁电器10日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提到,公司为持有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近日,公司因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19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1%。公司未在本次减持事项首次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相关减持计划。
深交所称,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苏宁电器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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