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抖音 快手 客户端
返回页面顶部
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股市>>正文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发现象 我国拟修法提高违法处罚额度

2026-06-22 10:58:41 中国新闻网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发现象 我国拟修法提高违法处罚额度

  中新网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 谢雁冰 曾玥)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二次审议。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发的现象,注册会计师法此次修改在法律责任方面有哪些新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22日在记者会上予以回应。

  他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秩序,可能导致市场资源错配、损害投资者权益,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执业规范,勤勉尽责,发挥好职能作用。

  黄海华介绍,为遏制审计造假、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改主要拟从以下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将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的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完善资格罚的适用情形,对情节严重的,规定暂停业务、吊销执业许可、禁业限制。二是增设委托人或者被审计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个人串通、唆使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等的法律责任。三是增加规定,对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或者文件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四是增加规定,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付健青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