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修订草案二审 明确个人娱乐性垂钓不属捕捞作业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谢雁冰 李京泽)渔业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明确,个人通过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
草案二审稿明确,个人通过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需要申请捕捞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防止破坏渔业资源。同时,明确禁止违规垂钓及相应法律责任。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转产转业渔民的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依法维护其社会保障权益。
在水产品质量方面,草案二审稿完善相关规定:从事养殖产业、运输、销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饵料、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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