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9日电 桂发祥2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桂发祥集团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桂发祥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桂发祥控股股东,在2022年4月28日至5月17日间先买入公司股票96万股,再卖出公司股票4万股,后又买入公司股票17.45万股,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桂发祥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天津证监局要求,桂发祥集团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另据桂发祥6月22日晚间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桂发祥集团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9.45万股。桂发祥集团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735.30万股,同时因公司总股本变化、桂发祥集团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变为33.53%,主动及被动增持比例合计超过1%。(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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