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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甬金股份实控人曹佩凤内幕交易获刑

2026-07-01 17:34:2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7月1日电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甬金股份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佩凤因内幕交易获刑。

  据甬金股份1日盘后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曹佩凤送达的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6)浙07刑初10号。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判决如下:

  1、被告人曹佩凤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已缴纳的行政罚款折抵罚金);

  2、被告人曹佩凤已退出的内幕交易违法所得人民币549164.97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缴国库)。

  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曹佩凤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其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发展稳定。

  回溯公告显示,曹佩凤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于2025年7月7日被金华市公安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前期,曹佩凤因其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行为已于2025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并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曹佩凤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5]2号)。

  2025年1月初,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对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曹佩凤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显示,曹佩凤作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时任董事,控制并操作账户组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卖出又买入公司股份,构成短线交易,涉及股份数量、金额较大,且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

  上交所决定,对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曹佩凤予以公开谴责。

  另据甬金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曹佩凤存在内幕交易“甬金股份”股票、短线交易“甬金股份”股票等。

  综上,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曹佩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曹佩凤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9164.97元,并处以5845824.85元罚款。

  据甬金股份2025年年报,曹佩凤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宁波市北仑通用机械总厂会计;2001年5月至今任宁波海协总经理及执行董事;2003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甬金有限监事;2003年11月至2009年6月任甬金有限董事;2009年6月至2024年5月任甬金股份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北仑经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网站显示,甬金科技集团创立于2003年,是以冷轧不锈钢为主业、多元化投资发展的实业集团。业务涉及冷轧不锈钢板卷、不锈钢水管、钛合金材料,新能源电池外壳专用材料、金属层状复合材料等领域。

  二级市场上,甬金股份1日收涨0.95%报23.43元,公司最新市值85.19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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