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8日电 (周奕航)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海证券)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2015年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中未能勤勉尽责,东海证券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东海证券公告称,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东海证券在担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中,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在独立财务顾问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为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重新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
依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海证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的罚款。
东海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内容与处罚,公司诚恳接受并将深刻反思,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东海证券官网显示,公司1993年成立于常州,原名“常州证券”,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10家创新试点券商之一,2015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8.56亿元。
从股权结构来看,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共有2家。其中,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有东海证券26.68%股份,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海证券16.69%股份;银川聚信信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誉光控资管-浙商银行-首誉光控东海证券1号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均为4.47%。
业绩方面,东海证券2024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9亿元,同比增长125.94%;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8.71万元,与2023年亏损4.92亿元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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