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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及3人收警示函:三年累计多确认收入2.79亿元

2026-07-17 16:08:3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7月17日电 17日盘后,新洋丰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新洋丰由于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导致2018年至2020年分别多确认收入1.53亿元、1.11亿元、0.15亿元。公司相关年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才学、总裁黄镔、财务总监杨小红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杨才学、黄镔、杨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对此,新洋丰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等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对相关事项及其影响进行了说明和披露。

  新洋丰称,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积极进行整改,并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财务、信息披露管理,避免该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新洋丰还称,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新洋丰官网介绍,公司是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磷复肥龙头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磷复肥、磷系新能源新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6年第一季度,新洋丰实现营业收入55.00亿,同比增长1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亿元,同比下滑3.11%。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17日收盘,新洋丰涨2.08%报13.22元/股,最新市值166亿。(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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