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抖音 快手 客户端
返回页面顶部
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宏观>>正文

《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2026-07-30 18:59:09 中国新闻网

  《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中新网西宁7月30日电 (潘雨洁)30日,记者从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据悉,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成重大修订,2021年配套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构建起完善的土地管理法治体系。为有效衔接上位法,固化青海省土地管理实践成果,为全省国土空间开发、资源保护、农牧民权益保障筑牢法治根基,青海省制定出台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

  青海肩负生态保护的重大使命,土地辽阔、类型丰富,草原、森林、湿地、沙地、裸土地、石砾地高度交织存在,但耕地稀缺、生态脆弱。

资料图为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航拍三江源国家公园长江源园区最大的泥碳湿地——查旦湿地。 马铭言 摄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霆表示,条例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土地管理全链条,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统筹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以刚性法规约束各类开发行为,严守生态安全屏障。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孟广培介绍,目前,全省在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正处于全面提升要素保障服务效能的关键阶段,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和农牧民生产生活等各领域用地需求仍然旺盛,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面临更高要求,供需两端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孟广培表示,条例出台有利于进一步统筹保护与发展、兼顾当前与长远,在严守耕地红线前提下,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和法治支撑。(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熊思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