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8月11日电 金运激光11日盘后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1200万元。
金运激光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家属送达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5)苏刑终39号。
据公告,金运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2024年12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梁伟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3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梁伟先生出具了《立案通知书》。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判决如下:
上诉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上诉人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金运激光表示,梁伟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天眼查APP显示,金运激光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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