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3日电 据云南证监局网站12日消息,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昆明发展集团”)、俊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俊发集团”)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云南证监局网站
云南证监局表示,经查,昆明发展集团、俊发集团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昆明发展集团、俊发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昆明发展集团、俊发集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昆明发展集团为昆明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由昆明市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是昆明市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经营城市公共经济资源的重要产业实体。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产业、城镇建设及运营服务产业、康养产业。
俊发集团1998年创建于云南,旗下业务涵盖城市更新、地产开发、建筑科技、物业服务、商业运营、酒店长租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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