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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 163名被告人获刑

2026-08-28 16:07:08 中国新闻网

  中国法院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 163名被告人获刑  

  中新社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8日,全国部分法院对12件黑恶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对12个黑恶犯罪组织、16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最高法表示,此次公开宣判的案件,突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非法催收、劳务碰瓷等黑恶犯罪组织,依法严惩“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犯罪组织。

  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恶势力组织案中,李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长期高利放贷,又通过殴打、网上辱骂、发送侮辱性照片、喷字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导致十余名被害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给当地民众造成心理恐慌,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组织,纠集者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马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案情显示,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马某某等人通过互联网招工平台假借务工之名进入建筑工地,又以饮食居住习惯为理由蓄意滋事,以辱骂、围堵、威胁拉闸断电等“软暴力”手段施压,向用工方强索不合理的路费、误工费等费用。该组织实施“劳务碰瓷”违法犯罪20余起,非法获利20余万元人民币,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建筑行业招工和施工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最高法表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法院迅速行动,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持续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震慑态势”。(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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