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5地被通报
中新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庞无忌)记者31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二季度发现,部分地方存在违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采矿、毁林毁草破坏生态等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通报5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此次被通报案例包括:
1.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政府对凯捷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监管不力、执法查处不严。
2.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政府违规批准处置矿产品,林口县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生态修复为名违法采矿。
3.江西省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萤石矿1.26万吨,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4.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政府借废钢铁加工项目场地平整施工之名,违法违规批准开采水泥用灰岩1313.23万立方米。
5.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华能(永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光伏违法占用林地164.79亩问题,冷水滩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据介绍,一季度通报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4个已经完成整改查处和追责问责,其他问题现场已完成整改,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其中,江西省于都县黄麟乡政府主导推动以崩岗侵蚀综合治理为名非法开采高岭土59.6万吨问题,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拘留涉案人员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组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时任乡党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时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乡分管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黄麟乡分中心主任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时任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依法留置。
重庆大唐彭水国际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毁坏林木650.74亩问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对涉案公司行政罚款42.83万元,并由涉案公司缴纳生态环境赔偿金26.28万元,涉案地块已完成植被恢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对县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石柳乡人民政府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约谈。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隆务镇吾屯上庄村违法出租36.48亩耕地用于非农建设问题,现场已拆除并复耕,原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超审批范围使用草原49.58亩问题,库车市林草局对相关企业行政罚款6.79万元,涉案地块已完成植被恢复,中建八局对项目执行经理等3名负责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扣罚绩效和通报批评。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示,将加大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力度,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整改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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