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抖音 快手 客户端
返回页面顶部
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国家医保局:医保部门将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

2026-09-04 11:54:50 中国新闻网

  国家医保局:医保部门将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

  中新网9月4日电 国新办于9月4日就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国家医保局实行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企业自评制度,根据企业自评结果分别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支持高水平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同时,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在新技术获准进入临床研究、新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到正式获批前,医保部门提前介入提供价格政策指引,畅通价格立项绿色通道,实行“一省立项、全国跟进”,推进实现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的无缝衔接,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规模化应用。

  施子海表示,在编制立项指南过程中,国家医保局密切关注医疗技术创新成果,统一新增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等200余项相关价格项目,解决了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获批应用的收费诉求,这些价格项目落地实施以后,将给医疗机构带来增量发展,也将助力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获得收益回报,实现患者获益、医疗提质、产业发展的多方共赢。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陈俊明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