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国家广电总局网站14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严厉打击违法擅自冠名“电台”等名称的行为,遏制有害内容传播,整治违规开展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的行为,推动主流广播电视节目在车辆空间广泛传播。
通知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主要包括规范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管理、规范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管理、规范车载音视频运营管理等内容。
通知称,近年来,随着车联网技术不断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开始在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的基础上增加网络音视频接收模块,不断丰富传播形态和视听消费场景,但也出现了个别车载音视频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规范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广播电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载无线广播的监督管理,持续打击治理“黑广播”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设台用频行为,确保无线广播播出秩序安全。
规范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机构应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取得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资质,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履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备案手续。
广播电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载网络音视频的监督管理,只有取得相应资质的车载网络音视频应用软件方可加装至车载系统。持续清理非法应用、非法节目,严厉打击违法擅自冠名“电台”等名称的行为,遏制有害内容传播,整治违规开展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的行为,推动主流广播电视节目在车辆空间广泛传播,确保车载网络音视频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车载音视频运营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加大主流媒体优质内容生产;通过普及无线广播接收模块或预装车载网络音视频APP等方式形成主流声音在车辆空间传播保障机制,建立中央主流媒体直达传输通道,严禁篡改节目内容、插播有害信息,保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安全。
加强对车载音视频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政治敏感性,加强对有害声音节目的鉴别能力。支持取得许可资质的车载音视频服务机构生产传播内容丰富多元、价值导向健康、人民喜爱的车载音视频节目。
此外,通知还提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载音视频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督,并建立车载音视频内容监听监看机制,确保车载音视频系统传输内容健康有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国产汽车、车载网络音视频APP、相关服务机构的引导和监督,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引导,推动国产、进口汽车配置无线广播接收模块。(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