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据“江苏省消保委”微信号消息,日前,江苏省消保委呼吁餐饮企业和商家提高自律自觉意识,如果使用预制菜,应尽到明示、提醒义务。
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运用标准化流水作业,经预加工(如分切、搅拌、腌制、滚揉、成型、调味等)和/或预烹调(如炒、炸、烤、煮、蒸等)制成,并进行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菜肴。”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预制菜对于餐厅提升效率、稳定出品发挥了极强的作用。但对消费者而言,为了一席美味特意前往餐厅,结果吃到的却是预制菜,体验感有落差。尤其是有些餐厅、饭馆使用预制菜还不明确告知,更有甚者挂羊头卖狗肉,冒充“大厨手作”,又进一步拉满了消费者的怒气值。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餐厅使用预制菜,应尽到明示、提醒义务,食客可以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反之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预制菜假冒现做菜更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餐饮企业和商家,提高自律自觉意识,对使用菜品的来源、是否为预制菜、制作工艺等要素,主动清晰公示。
同时,预制菜生产企业要提升科技水平,着力攻克技术难点,如预制菜的还原度、保鲜度,不断改进预制菜的口味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行业协会要探索建立相关规则、标准,倡导预制菜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