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6日电 上交所网站16日发布《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下称《通报批评决定》)。
《通报批评决定》显示,经查明,国联股份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5年7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正的补充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中对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进行了调整更正,现予以补充公告。本次补充公告内容涉及调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对应更正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分别调减营业收入26.35亿元、40.14亿元、67.60亿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科目金额的16.21%、13.50%、14.38%;分别调减营业成本26.35亿元、40.14亿元、67.60亿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科目金额的16.86%、14.11%、15.03%。
(二)未依规及时回复监管函件
2025年5月13日,上交所向公司发出《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于收到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披露对《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但公司3次延期回复,于2025年6月19日仅回复部分问题,迟至2025年7月26日才补充披露回复其他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部分回复的公告》显示,2024年度,由于部分管理人员对于募投项目具体支出方向的理解存在偏差,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未紧密关联的钠离子电池产线建设支出的情形,该部分支出共计490万元。公司已将全部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交所指出,国联股份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涉及金额巨大,未依规及时回复监管函件,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第5.2.11条、第7.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6.3.2条、第6.3.3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刘泉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钱晓钧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田涛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6.3.4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国联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刘泉、时任总经理钱晓钧、时任财务总监田涛予以通报批评。
据国联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泉和钱晓钧,截至报告期末,二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7.21%和17.38%。
公开资料显示,国联股份主营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公司以工业电子商务为基础,以产业大数据和产业数字化为支撑,为相关行业提供工业品和原材料的网上商品交易、商业信息服务和数字技术服务。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49亿元,同比减少6.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亿元,同比减少4.62%。
二级市场上,国联股份16日收涨5.27%报32.96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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