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4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将指导商业银行完善按揭贷款的定价机制。
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潘功胜介绍,最近几年来,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政策,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多次调降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取消利率政策下限,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等系列政策。为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五项房地产金融的新政策。
第一项政策是引导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人民银行拟指导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的附近,预计平均下降幅度在0.5个百分点左右。
潘功胜解释,之所以是平均,因为贷款在不同时期放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银行,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水平不一样,预测下降的幅度是一个预期的平均数。银行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预计这一项政策将惠及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平均每年减少家庭的利息支出总数大概1500亿元,这有助于促进扩大消费和投资,也有利于减少提前还贷行为,同时还可以压缩违规置换存量房贷的空间,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潘功胜称,下一步考虑将指导商业银行完善按揭贷款的定价机制,由银行、客户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项政策是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至15%。为更好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国层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
潘功胜对此说明称,各个地方可以因城施策,自主确定是否采取差别化的安排,并确定辖区内的最低首付比例下限。因为不同城市之间、地区之间房地产市场情况差别很大,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差别化的安排,在全国底线基础上确定辖区内最低首付比例下限。另外,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意愿,与客户协商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水平,这是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一种市场化的磋商。
第三项政策是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的期限。前期,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金融16条”、经营性物业贷款这两项政策,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潘功胜表示,房企存量融资展期、经营性物业贷款等阶段性政策,原来是2024年12月31日到期,此次将上述两个政策从2024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6年12月31日。
第四项政策是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为进一步增强对银行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人民银行出资的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
潘功胜称,原来商业银行放100亿元,人民银行提供60亿元,现在商业银行放100亿元,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100亿元,加快推动商品房的去库存进程。
第五项政策是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在将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基础上,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盘活存量用地,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潘功胜表示,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支持。这项政策还在和金融监管总局研究。(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