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增加婚假十五天
中新网南宁9月24日电 (陈秋霞)记者2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武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修改主要是在条例中增加了关于延长婚假的内容,明确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以外,增加婚假十五天”。
赵武林表示,婚假的延长,将进一步促进适龄婚育、激发生育潜能、提振生育水平,对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广西人口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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