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全国灾害保险体系正式实施
中新社曼谷10月1日电 (王茜 李映民)泰国总理府公共关系部1日发布消息称,泰国全国灾害保险体系当天正式实施,覆盖洪灾、风灾和地震,约3000万户住宅纳入保障。
公共关系部称,因上述灾害导致遇难最高可获200万泰铢赔偿。根据相关规定,洪灾造成住宅损失的初步赔偿为1万泰铢,风灾和地震造成住宅损失的初步赔偿均为5000泰铢,之后根据实际损失追加赔偿,每次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泰铢。首笔赔偿原则上应在15天内支付。
如洪水围困住宅,导致居民连续7天以上无法正常生活,每户每次还可获1万泰铢补偿。因遭遇符合保障条件的灾害不幸遇难的,每人可获200万泰铢保险金。
该保险体系保障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10月1日。泰国政府此前已由内阁批准实施相关项目,并安排政府资金为居民购买团体灾害保险。
公共关系部表示,该项目旨在通过保险机制分散灾害风险,使受灾民众能够更快获得赔偿。相关保障需符合灾害区域认定及保险条款等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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