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原书记余长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5-10-15 21:10:35 中国新闻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原书记余长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第六届市委委员,大渡口区委原书记余长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长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使用公车;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婪腐化,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长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余长明开除党籍处分;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大渡口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重庆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万可义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5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