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退市新政的无奈
面对那些财务极端异常的上市公司,“退市新政”又多少显得无奈。
桂浩明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退市新政”自实施以来,已经有三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市场对此普遍予以赞同,但也有舆论认为,一年多来就三家公司退市,这个数量实在太少,很难有效发挥震慑绩差公司以及违规公司的作用。
事实上,在沪深股市中确实有一批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资产质量极其糟糕,但就是凭借着对一些财务指标的利用,得以保住上市的资格,继续混迹于股市之中,不但拖累了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的不稳定因素。
这里不妨举几个例子。譬如在今年上半年有5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到500万元,其中最少的仅24万元。稍微有点财务常识的投资者都知道,如此之少的主营收入,客观上是表明相关公司不但几乎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基本上也不具备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如果这样的公司还是公众公司,它又能拿什么来对广大股东负责任呢?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如果年营业收入持续低于1000万元,将构成退市条件。但问题在于,有些这类主营收入很低的公司,每到下半年,总会采取一些措施,搞成几笔数量恰到好处的交易,结果就把主营收入指标给做上去了。于是,相应的退市政策也就奈何不了它们。投资者不妨留意一下,上述那5家半年主营收入不到500万元的上市公司,下半年会如何“保壳”?
再譬如,同样是根据上半年的数据,有4家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不足1亿元,其中最少的一家只有0.49亿元。这么少的资产,又怎么去支撑一家上市公司呢?比这种情况更为糟糕的是,还有11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也就是已经资不抵债,其中最低的一家每股净资产为-0.76元。另外,还有超过120家上市公司,其未分配利润大于总股本,也就是净资产小于股票面值,其中差距最大的一家,每股未分配利润为-5.56元。显然,投资者都很清楚,对于这些公司来说,如果仅仅靠日常的营业收入,它们是不可能把资产做到作为上市公司应有的正常水平,也难以实现净资产的由负变正,更难以达到未分配利润消除负值的目标。以上这些,都是作为对一家正常运行的企业最基本的财务要求。而作为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时往往会获得溢价收入,并导致资产规模的迅速膨胀。而如今有的却落到这种地步,的确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说白了,这些公司不是在创造价值,而是在毁灭资产。
但问题同样在于,仅仅因为这样的财务指标,监管部门只能给它们的股票名称前加上ST的前缀,以提示它们存在“财务异常”的情况,却没有办法因此而让它们直接退市。然而这样的公司仍然能够上市交易,这对广大投资者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是带来了盈利机会,还是布下了投资陷阱?
话说回来,被称为“退市新政”的现行退市政策,无论是从历史角度,还是从国际标准来看,应该说都是很严格的。但是,面对那些财务极端异常的上市公司,它又多少显得无奈。可谓是曾经遇到过业绩很差的上市公司,但没有想到会遇到业绩这样差的上市公司。但是,既然遇上了,那么就只能承认制度的不够完善,并且要进一步下功夫,通过相应的政策修订,以更加严格的制度安排,堵住各种各样的漏洞。
其实,上市公司因为业绩差等原因被强制退市,对市场并不是一件坏事,尽管这样做对投资者来说可能会带来损失。但是,对于那些缺乏正常经营能力,财务风险极大的上市公司,仍然留在市场上,对证券市场乃至对投资者来说,风险不是更大吗?怎样让这样的上市公司退市,是业界必须面对的问题。
(作者系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