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7日电 深圳证监局网站17日发布《关于对深圳前海京信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杨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深圳前海京信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京信供销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违规问题。杨智负责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运作,实施了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的违规行为,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深圳证监局指出,相关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京信供销基金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杨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京信供销基金成立于2014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
天眼查网站截图
天眼查网站显示,京信供销基金目前共有9条自身风险,43条周边风险,2条历史风险,以及89条预警提醒。(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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