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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项目落地难?业内呼吁完善退出机制

2017-10-20 15:48:1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0日电(罗琨)作为“去杠杆”政策组合拳中的重头戏,债转股重启迎来了周年考。瑞银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目前共公布了81个案例,总规模1.04万亿元,其中只有13.7%已经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债转股项目落地少、落地难有多方因素,后续应该进一步明确标准,并完善退出机制。

中新经纬 常涛 摄

  债转股缘何落地难?

  为了有效降低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国务院于2016年10月10日下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

  据了解,债转股的基本流程为各分行与客户初步沟通后,先签署框架性协议来锁定业务机会,待完成行内审批流程后再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因此从签约到资金落地存在时滞。民生证券报告称,考虑到前期募集资金困难、目标企业选择局限、持有期管理困难、后期退出机制不健全等制约因素,目前债转股真正落地资金有限。瑞银近日发布的报告也显示,目前共公布了81个案例,总规模1.04万亿元,其中只有13.7%已经执行。

  在谈及债转股项目缘何落地少时,兴业证券固定收益事业总部董事总经理、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成员胡恒松博士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指出,虽然有政府引导,但毕竟此轮债转股仍属于市场化产物,金融机构挑选标的物再进行价格谈判都需要一个过程。

  那么什么样的平台是机构比较欢迎的呢?胡恒松举了一个例子:“以沧州的渤海新区一平台为例,该平台负债率很高,但是其主业为港口建设方面,受益于环渤海经济区的发展,尽管当下周转困难,但未来盈利能力很强,像这样的标的就是金融机构比较青睐的。”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采访时也指出,如果债务人已经失去了主业没有造血功能,转成股也是“换汤不换药”。只有当债转股以后能减轻债务人的债务负担,激活经营机制,使企业重生,这样的债转股才是有意义的。

  董登新还指出,目前上市公司债转股都没有太大阻力和困难,债权人对此也都持欢迎态度,因为即便是市场上的垃圾股,估值也处于较高位,因此他认为债转股的主要问题在于非上市公司。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由于股份没有上市,所以从股权议价上来说空间不大,债转股以后将来的股权有没有“获得感”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未必抱有很大信心,也没有债转股的积极性。

  此外,他认为,债转股从技术层面说也存在一些难题,首先债转股首先要对债权人估值进行公允评判,要看目前的股份净资产含量是否充足,如果含量不充足,那么债转股以后也会蒙受损失。其次,债转股的转换比例如何公平合理确定,这些都是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纳入考量的。

  “名股实债”存隐患

  此前有业内人士透露,在债转股的实践中,商业银行名义上与企业签订协议转股,但通常都要求地方国资在远期对股权进行回购,构成了“名股实债”。

  董登新指出,这实际上有点类似抽屉协议,在桌面上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可以见光的版本,实际上还有一个附加的版本。他认为,这种变相的操作实际上是存在政策性风险的,政府应当与债转股划清界限。胡恒松指出,这实际上是为87号文所禁止的。此前财政部发布的87号文命令禁止地方政府为增量负债兜底。但他也坦承,这也是债转股项目落地少的原因之一。如果没有政府担保,银行自身又欠缺识别项目的能力,那么债转股的项目迟迟难以推进也是意料中事。

  “如果企业的基本面很差,政府又进行兜底,那么债转股就只是一个‘假动作’了。“胡恒松说。

  业内呼吁完善退出机制

  债转股如何才能真正取得成效?董登新认为关键在于不能“一刀切”,将企业进行分类识别,只有有前途有市场但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才能进行债转股,而不是用债转股作为借口去保护一些僵尸企业。

  在胡恒松看来,应当从三方面着手。第一,政府的引导必不可少。比如说有些地方政府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跟金融公司共同持股,这相当于政府为本地企业提供增信。“如果这个资产管理公司也持有了股份,那就相当于告诉金融机构这个企业使我们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这样一来机构也会更有信心。”

  第二,金融机构需要设立明确标准,不能因为人为因素把一些资质不好的企业也引进来实施债转股,以规避其中的道德风险,避免留下一个烂摊子。

  第三,应该明确退出机制的问题,债转股的目的是帮扶企业,若干时间后的退出途径及机制应该构建好,包括借助资本市场退出和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的区域资产管理公司回购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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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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