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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狂议的现金贷,是罂粟花还是有刺的玫瑰?

2017-10-28 19:35:23 中新经纬

  作者 董希淼(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新经纬特约专家)

  日前,在美国上市的现金贷平台——趣店CEO罗敏面对质疑回复的文章成为热点,罗敏在文章中所言“用户借钱不还一律不催收,就当福利送了。”引发了对于当下现金贷的运作模式的思考。一方面,部分用户被骗网贷,逾期后利滚利导致无法偿还;另一方面,部分用户在多家平台疯狂借贷,逾期坚决不还。有人质疑现金贷成为变相的“高利贷”,近期来频频上头条的现金贷到底是什么?该建立一个怎样的现金贷生态?

  个人认为,现金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看,是指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小额现金信贷,是一种无担保抵押的个人信用贷款;从狭义上看,是指非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现金借贷产品,主要提供商是互联网平台。当下,我们谈论比较多的,是狭义意义上的现金贷。

  个人信用贷款作为个人贷款的一种,是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常规产品之一。近些年来,部分银行业机构借助互联网技术,不断完善和优化个人贷款产品,推出了全流程网络申请和办理的信用贷款,如建设银行的“快贷”、招商银行的“闪电贷”,客户体验大大提升。

  2014年开始,一些互联网平台尝试推出小额信贷产品“现金贷”,这是现金贷首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2015年2月,腾讯公司试运行手机“QQ现金贷”,“现金贷”一词开始流行。随后,大量商业机构和社会资本争先进入这个细分领域,小额现金借贷业务快速增长。

  在早期,分期乐、趣分期、爱学贷等多家互联网平台,专注于为大学生提供信用贷款和分期消费服务,发展迅速。今年以来,尽管“校园贷”业务受到严格监管,但现金贷业务却以更快的速度野蛮生长。根据盈灿咨询的测算,目前现金贷市场规模保守测算突破6000亿,乐观估算超过1万亿。美国当地时间10月18日晚,现金贷平台趣店(QD)在美国上市,当天上涨40%以上,市值一度超过100亿美元,更是将现金贷的疯狂推向高潮。

  应该说,现金贷在我国出现和发展,有一定的必然性。近些年,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花明天的钱,享受今天的资源”理念已经逐渐被接受,尤其是年轻群体。而同时,我国金融业还处于发展之中,信用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超过一半的人群未被纳入征信系统,难以享受正规的金融服务。所以说,现金贷在消费金融大崛起的背景下诞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金融服务的相对不足。相较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用卡和个人贷款,现金贷具有门槛低、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等特点,而且不限制借贷用途,较好地迎合了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

  然而,冷静地看,处于快速增长中的现金贷,存在着较大风险隐患。尤其是今年以来,各种P2P网贷平台、消费分期平台、电商网站、互联网小贷公司以及一些创业公司,都争先恐后推出种类繁多的借贷产品。如果任由其野蛮生长,将可能对金融稳定产生较大冲击:

  首先,现金贷门槛极低,极易将资金放给不合适的申请人,从而产生次级贷款。现金贷借款门槛较低,加上平台夸大的宣传和诱导,低收入、低学历、金融知识匮乏的群体容易盲目借贷,从而形成大量的次级贷款。现金贷平台之间缺乏共享机制,无法防止多头借贷。对于很多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的借款人来说,一旦出现逾期无力偿还,很可能不断地从其他平台借款偿还之前的贷款,陷入恶性循环。本世纪初,在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大量持卡人因为过度借贷成为“卡奴”,并引发了严重的信用卡危机,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其次,现金贷利率畸高且不透明,在隐性突破法律红线的同时,加重借款人负担。现金贷平台的费用一般分为利息和手续费两部分,如果将所有费用折算成利息,利率十分惊人。据媒体报道,“现金贷”平均年化利率超过150%,最高的发薪贷利率高达598%。为了规避法律,这些平台往往以信息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有意隐瞒超高利率。不少现金贷平台,还有“砍头费”。总之,收费不透明、设置陷阱等现象较为常见。还有部分线下高利贷,打着“现金贷”的名义通过线上化扩大规模。

  再次,现金贷将野蛮催收作为其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现金贷主要面对次级借款人,如果平台缺乏较强的反欺诈能力和风控能力,经营风险较大。据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了解,现金贷行业坏账率极高,普遍在20%以上。大量平台只顾盲目扩张,或许根本就没有建立相应的风控体系,对贷后催收较为依赖。但由于客户数量大且遍布全国,因此催收往往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理,而这些公司良莠不齐,很容易出现暴力催收。此前,在“校园贷”中出现因为“裸条”及野蛮催收,引发大学生自杀,教训就在眼前。

  所以,通过多方共同努力,采取疏堵并举等措施,加强对现金贷的整治,已经迫在眉睫。

  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对各类现金贷平台的清理、整顿和引导。今年4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实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对于经营失序、管理混乱的现金贷平台,未能按照规定通过备案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退出。对于经营相对规范的现金贷平台,要采取“同一业务,同一监管”原则,实施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并引导其规范发展,提供价格合理、信息透明的借贷产品。同时,还要加强对小贷公司、网络小贷的管理和约束。

  金融监管部门还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合作,打出治理的“组合拳”。对诱骗诈骗、违规放贷、非法催债的,由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现金贷的高压态势,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面向低收入群体、大学生群体开发有针对性的新产品。如提供额度可控、价格适中的信用卡、消费贷款、创业贷款等,帮助这些长尾客户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应进一步丰富消费金融的应用场景,如加强与商场、超市、分期平台合作,适当降低客户准入门槛,增强产品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设置了24%和36%两条红线。但是,对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行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未做出规定。刑法上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其主体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未将非金融机构人员纳入。下一步,可参照欧美相关国家普遍做法,将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明确为非法行为,并明确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利率时,应将各种费用视同利息计算在内。

  现金贷本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如果不加以约束,就有可能成为有毒的罂粟花。是时候该出手了!(中新经纬APP)

  【专家简介】董希淼,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近著《有趣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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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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