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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投入更多信贷资源

2024-10-31 14:58:4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0月31日电 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充分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投入更多信贷资源。

  《若干措施》意在有效落实中央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激励和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强化银企对接,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

  一、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无还本续贷工作的最新要求,优化本市无缝续贷工作,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稳定企业融资预期。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展到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综合采用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资金需求,力争2024年全市无缝续贷累计投放超1万亿元。及时调整风险分类标准,不因续贷单独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二、充分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投入更多信贷资源。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结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持续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效。

  三、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堵点卡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摸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梳理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名单;第一时间将企业融资需求名单推荐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

  四、健全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加快授信响应速度,统筹考虑履职过程、履职结果和损失程度等因素,健全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免责认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确定不良容忍度,普惠信贷业务风险状况未超过所在经营单位不良容忍度目标的,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可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小微业务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追责,切实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五、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量扩面。2024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业务规模扩大到1200亿元。强化银担风险共担机制,夯实中央和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分担机制。加强科技型企业担保增信,在担保基金中单列50亿元,推动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升科技型企业担保额度上限。进一步丰富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体系,推出“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汇率避险等系列产品。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担保业务新模式,为大宗商品供应链企业增信赋能。深化市区联动、“政会银企”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园区批次贷”“商会批次贷”。

  六、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安排2024-2025年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资金10亿元。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取消科技、农业、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不良贷款补偿门槛,提升补偿比例至55%,对首次贷款额外再提高5%。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工作,研究将该模式逐步推广应用到科技型企业等重点领域。优化信贷奖励资金考核指标和评审方式,推动商业银行更好落实首贷、续贷政策,优化融资对接服务。

  七、统筹用好财政贴息贴费政策。发挥好市、区财政贴息贴费政策作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设计,加强数据赋能,提高政策的普惠性和精准性,推广“免申即享”方式,进一步提升政策支持效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有效提高企业获得感。

  八、大力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称“融资服务平台”)整合。持续优化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拓展服务网络,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实现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更便捷、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更高效、数据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完善、信息价值挖掘和信贷产品创新更深入,推动更大力度政策集成。

  九、加快推动融资服务中心建设。明确建设标准,2024年底前形成本市“16+N”(16个区和N个重点产业园区)的融资服务体系。强化功能建设,梳理形成各项金融惠企“政策包”和“服务包”,吸引各类型机构入驻融资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对接融资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协同联动。

  当天,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对《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若干措施》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就业的现实需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和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应有之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工作。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也推出了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措施。

  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有关精神。近年来,我市普惠金融信贷投放稳中有进,逆势增长,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截至2024年9月末,上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5%,辖内中资银行普惠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86%,较年初下降0.24个百分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家近期出台的有关政策,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效应,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本市财政、金融、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着力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出台《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考虑?

  《若干措施》聚焦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通过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一是落实中央要求,强化政策支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有序实施无还本续贷政策,充分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加快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落实落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质增效。

  二是结合本市实际,放大政策效应。结合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情况,配套政策,增强“担保基金+信贷奖补”的风险分担功能,发挥贴息贴费降本增效功能,及时释放惠企政策红利,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提升审批效率。

  三是深化供需对接,提升服务质效。缓解融资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融资撮合便捷度,拓宽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覆盖面,优化融资环境,真正打通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

  三、《若干措施》在落实中央精神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续贷工作的最新要求,优化本市无缝续贷工作,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展到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力争2024年上海无缝续贷累计投放超1万亿元。

  二是充分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投入更多信贷资源、提升服务质效。

  三是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按国家有关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摸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第一时间将企业融资需求名单推荐给商业银行。上海金融监管局指导商业银行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

  四是健全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机制。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授信响应速度,统筹考虑履职过程、履职结果和损失程度等因素,健全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免责认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确定不良容忍度。

  四、《若干措施》在强化财政支持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量扩面。2024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规模扩大到1200亿元。加强科技型企业担保增信,在担保基金中单列50亿元,推动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推出“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汇率避险等产品。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担保业务新模式。积极推进“园区批次贷”“商会批次贷”。

  二是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安排2024-2025年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资金10亿元。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取消科技等重点行业不良贷款补偿门槛,提升补偿比例至55%,对首次贷款额外再提高5%,进一步推动银行敢贷、愿贷。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工作,研究将该模式逐步推广应用到科技型企业等重点领域。优化信贷奖励资金考核指标和评审方式。

  三是统筹用好财政贴息贴费政策。发挥好市、区财政贴息贴费政策作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设计,加强数据赋能,提高政策的普惠性和精准性,推广“免申即享”方式,进一步提升政策支持效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五、《若干措施》在优化融资对接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大力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实现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更便捷、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更高效、数据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完善、信息价值挖掘和信贷产品创新更深入,推动更大力度集成。

  二是加快推动融资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底前形成我市“16+N”(16个区和N个重点产业园区)的融资服务体系。强化功能建设,形成各项金融惠企“政策包”和“服务包”,吸引各类型机构入驻,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对接本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协同联动。

  六、我市将采取什么举措推动《若干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责任部门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快部署推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相关政策和服务迅速、平稳推进,相关操作指引或产品方案10月底前出台。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持续推动政策优化完善。

  二是加强政策协调。发挥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结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与融资特点,着力提升政策引领效能与精准度。用好各项政策工具,实现融资支持政策与中小企业融资行为的匹配衔接。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服务顾问制度与融资服务中小功能,加强线上线下协调联动、政策宣传和咨询辅导,持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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