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广州人均居住面积≥5㎡ | 群租房、“胶囊公寓”统统遭禁!广州最新租房标准来了…
10月30日
广州首次明确了住房租赁标准
正在租房的你赶紧看过来
有些做法从今天起就要成为过去时啦
1
人均居住使用面积 ≥ 5㎡
根据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新规
广州今后要严禁群租房
同时结合近几年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情况
广州首次明确
租房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特殊需要,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这一条款的出发点
是通过设置人均居住面积
解决 “群租房”乱象
也缓解相关的治安、消防、卫生等问题
按照新规,租赁住房应当符合消防、燃气、结构、治安、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为承租人提供健康安全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保障承租人的健康安全居住权益。
2
严禁“房中房”
新规写明
租客改造住房租赁也有标准
那就是严禁“房中房”
单套住房不能加建厨房、卫生间
3
住房租赁企业要“以屋管人”
此外
住房租赁企业也有改造住房租赁的标准
也就是“以屋管人”
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标准明确了
近年来,国务院、建设部均明确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积极培育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广州市的住房租赁企业如雨后春笋
但却没有可依据的执行标准
新规对企业租赁住房的改造划了界限
“以屋管人”
就是住房租赁企业要把管理标准固化下来
负责房屋的服务及安全工作
以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4
严禁“胶囊公寓”
新规还写明了宿舍型住房租赁的标准
即严禁“胶囊公寓”
新规明确了单位宿舍、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宿舍型公寓和集中式公寓的租赁住房的标准,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合理引导、鼓励宿舍型租赁住房的发展,禁止经营“胶囊公寓”。
在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的同时
新规预计将促进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向好发展
因各项标准均采用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标准》出台后,违反规定的,将由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原则是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现行规定处理,避免重复规定。
本文参照规定:
● 《关于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
● 穗府办〔2017〕29号文
● 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