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新政落地 “亮剑行动”罚款逾3000万元

2017-11-01 07:06:17 21世纪经济报道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新政落地 “亮剑行动”再罚6家保险公司

  本报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导读

  对于如何保证实施,罗青强调,在机制方面,《办法》设计了质监环节和内外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可回溯管理资料进行质量检测,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可回溯管理,一是保险公司内部要依照内控制度进行追责,二是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停业整顿等。

  保险领域从严监管进一步具体化。

  10月31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和《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消费权益可保障。

  《办法》聚焦重点领域,将销售欺骗误导高发的渠道、产品和人群纳入本次可回溯管理的实施范围,并将根据可回溯管理的实施效果逐步扩大可回溯管理的渠道、险种和人群等。

  这是保监会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又一重要举措。值得一提的是,自2015年以来,保监会连续三年开展了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截至目前,共计处罚保险机构157家、罚款2540.7万元,处罚个人254名,罚款827.65万元。

  未落实《办法》或被停业整改

  对于《办法》中可回溯管理的销售渠道、消费人群、产品险种等范围的确定,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巡视员、副局长罗青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办法》所选取的实施范围均是消费者反映集中、问题突出且有一定政策实施基础的领域。

  例如,电话销售渠道和互联网保险业务方面,虽然保监会已经制定了一些监管制度,但是目前电销扰民和欺骗误导问题时有发生,互联网保险销售中欺骗、隐瞒等问题层出不穷,有关投诉逐年递增,所以《办法》将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均纳入可回溯管理的实施范围。

  兼业代理渠道方面,根据消费投诉情况看,银邮等兼业代理渠道在保险销售中存在“存单变保单”、夸大产品收益、未告知提前退保损失等多个问题。目前,银监会要求银行渠道销售理财产品需要进行“双录”,从实践情况看,银行业和消费者对此接受程度较高,因此《办法》把包含银行在内的保险兼业代理渠道纳入可回溯管理的实施范围。

  此外,其他销售渠道方面,鉴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具有投资属性,保单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同时60岁以上的人群在购买保险时被欺骗误导的风险较大,所以《办法》将人身保险公司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向60岁以上的人群销售长期人身险产品纳入可回溯实施范围。

  对于如何保证实施,罗青强调,在机制方面,《办法》设计了质监环节和内外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可回溯管理资料进行质量检测,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可回溯管理,一是保险公司内部要依照内控制度进行追责,二是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停业整顿等。

  在监督检查方面,监管部门通过日常投诉处理进行专项检查,如果在检查中间发现保险公司存在没有落实可回溯管理相应的管理要求,或者是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行为,将在检查中间责令保险公司立即停业整改,倒逼公司强化制度的实施效果。

  事实上,可回溯管理在保险业已有尝试。2016年12月7日,互联网保险第三方平台慧择网推出“可追溯的星服务”,即向用户公开电话语音记录和在线交互记录,目前已有300多万个客户体验了这一服务。

  “亮剑行动”进行时

  事实上,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始终在路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近日,保监会针对“亮剑行动”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21万元,处罚个人11名,罚款49万元。

  据悉,开展“亮剑行动”以来,全国共派出925个检查组、2871人次,检查923家保险分支机构和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涉及法人主体42家。截至目前,共计处罚保险机构157家、罚款2540.7万元,处罚个人254名,罚款827.65万元。

  其中,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总公司,共罚款454万元,处罚个人25名(高级管理人员8人)、罚款176万元。

  对此,罗青坦言,“亮剑行动”严查重处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处理的法人机构数量、追究的高管人员层级、处罚的罚款金额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力度。从销售渠道看,主要是电销渠道;从内容看,主要是欺骗投保人、隐瞒保险合同重要内容两大顽疾。

  保监会最新发布的2017年前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销售投诉、理赔投诉问题突出。例如,在涉及人身险公司投诉中,销售纠纷17160件,占人身险公司投诉总量的49.56%,销售纠纷涉及险种集中在分红险和普通寿险,主要反映承诺高收益、夸大保险责任、隐瞒保险期限、缴费期限和退保损失等问题。

  罗青透露,“亮剑行动”三年来向社会分四批通报典型案例19起,提醒保险消费者谨慎交易和依法维权。目前,2017年的查处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处罚结果近期将在保监会官网陆续公布。

(编辑:王永乐)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