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部门细化全岛封关运作有关管理事项
中新网海口11月2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商务厅2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有关管理事项。
该通知细化明确“一线”的相关管理事项。由境外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或保税仓库实施保税仓储,且未发生流转或加工、检测、维修、混兑等各类改变货物状态情形的保税货物,后续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其他区域的,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进口适用封关政策文件要求。其他货物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管理。此前已完成检疫、检验、许可证件核验等管理措施的,不再重复实施。
细化明确“二线”的相关管理事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在岛内销售的,参照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进入内地适用加工增值政策文件要求。
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官方表示,通知的出台有利于完善“一线”“二线”管理安排,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获得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提供有力支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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