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4日电 私募基金业务违规,龙泉云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阳九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警示函。
龙泉云锋及实控人康云龙收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称,经查,龙泉云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由非公司人员参与资金募集和客户管理;二、未勤勉尽责,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基金清算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三、报送的部分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四、与其他关联公司存在人员混同;五、未妥善保存个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
浙江证监局认定,龙泉云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龙泉云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网站截图,下同
此外,康云龙作为龙泉云锋的实际控制人、时任副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康云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平阳九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经理温笛收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称,经查,平阳九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基金清算、合格投资者认定不规范等情形。
浙江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平阳九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温笛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基金经理,负责公司业务,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温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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